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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漏水维修费谁担?法官:楼下业主共同分担


古有杜甫茅屋秋风歌,心怀天下寒士。

今有法官巧断顶楼业主案,平息屋漏之纷。



江南多雨,十屋九漏,十年八漏,是部分老旧小区难解之困。今年“超长”模式的梅雨季,也导致部分老旧小区顶楼漏雨等状况频发,邻里之间难免由此产生“摩擦”。对于这样的“小案”,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否则很可能会激化邻里矛盾,埋下更多隐患。



日前,德清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顶楼漏雨修缮引发的邻里纠纷案件,依法、柔性、巧妙地化解了这起看似简单、实则火药味浓的邻里纠纷,当事人各方最终握手言和,反而成为了“好邻居”。



原来,德清县武康镇某老旧小区有建设年代久远、基础配套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恰逢今年梅雨季降水量大且持续时间长,其中一幢楼顶层五楼的屋顶开始漏水,住在该层的业主杨某可遭了罪了。



阁楼屋顶被雨水渗透,角落不停有水滴下来,导致物品受潮,地板也未能幸免,杨某十分头痛。同时,他想到了“同样住在顶楼的对面邻居会不会也遭受着同样的困扰”,于是赶紧联系了对面业主陈某,两人商议一起出资将屋顶重新翻修,翻新屋顶瓦片的费用共两万余元,双方各承担了一半。


修缮结束后,在一次与律师朋友聊天后不久,杨某却突然提出“建筑物的楼顶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因维修共有部分而支出的费用,应由全部业主共同承担。”


于是,杨某多次联系住在其楼下一至四楼的业主,沟通共同分摊维修费用的问题,但其他业主却均以“顶楼屋顶漏雨与自己无关”的理由拒绝了。多次协商无果,杨某只能找到德清法院,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处理这个事情。


德清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小区内向附近居民以及居委会现场了解该栋楼的情况,并联系杨某实地查看了漏水情况,了解了该幢楼业主对这个事情的想法。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促进邻里和睦,承办法官联系了杨某楼下的其它业主,打算先进行调解,却因为无法联系上其中一户业主,以及个别业主表示“顶楼房价便宜,就要承担漏水风险”等因素,最终未能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


法院审理认为




德清法院认为,原告杨某要求住在其楼下的其他业主分担屋顶维修费用及相应税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但因杨某在维修前未与相关业主共同商议,致使其他业主失去了参与屋顶维修的权利,其他业主也未能参与屋顶维修的协商过程,故对费用数额提出质疑的意见也属合理。最终,酌情认定维修费用及税款由原告杨某承担一半,一至四楼业主平均承担另一半。


业主们对这样的判决结果表示满意,“法官这样判我们肯定是愿意出这个钱的,之前要我们分摊肯定是不合理的。我们相信法院,相信法律,也会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


收到判决书后,杨某服判,未提起上诉,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本案中的多层小区顶楼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因房屋漏水产生的屋顶维修费用应当由该幢业主分摊。当然,顶楼住户因直接遭受漏水影响,对维修事宜较为迫切,其可以在有效通知其他业主并对维修方案进行磋商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先行垫付维修费用,最后由各方结算。

The end

来源 | 德清法院

文字编辑 | 顾   帆

排版编辑 | 沈露萍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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